藥物到底為何物?
疾病是使血液得到淨化的反應。從這一點上看,可以預測,如果把這些反應看作是疾病而對其加以控制的西醫的藥物,有時可能會引起副作用,對身體有害。這些,像前邊已經講過的,從日常最常用的「降壓藥」和「解熱鎮痛藥」的功與罪,就能充分推測出這個道理。
「藥(藥)」這個字,是在「草」字頭下邊寫「樂(樂)」字,這本來就是在生病的時候,吃某種草而變「快樂」的意思。英語的drug(藥)也是由dryherb(乾燥的草)作為詞源的。
中藥是由自然的草製成的生藥,除了含有治病的成分之外,也一定含有抑制副作用的成分。但是,如果單把有效成分提出來,用化學方法合成「化學藥品」,就會特別地增強了主作用,而不再具備緩衝平衡的作用,因而一定會存在副作用。在《臨床醫學的注射與處方》(上林茂暢、宮崎康、高見茂人、松山公彥編,醫齒藥出版社)這本書的序中講到了這些內容。
肌體的構成,在其進化的過程中,獲得了極其驚人的目的性。因此,生物中的最適者——人體的各個部分,自然而奇妙地放置在一起,形成了最有益於健康的構造。
然而,我們對這些機能構造的科學認識還遠遠不夠。對於健康人,如果還想使其健康狀態或能力進一步得到提高,這種物質根本就不存在。也就是說,外界給予的藥物,有可能轉化為「毒物」。但是,憑經驗可知,當肌體陷入某種不平衡(疾病)狀態時,這種回復正常的機理(治癒傾向)是存在的。因此,藥品就進步了。「藥」就是為此目的而被挑選出來的物質,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有效。但是這並不是說,藥對肌體的所有構造都發揮了其恰當的功能,如果用錯,就會引起巨大的副作用,表現其「毒」的一面。
根據上述論述,得出下面有關藥理學的原則:
——藥物同時有主作用(治療作用)和副作用,不能夠完全分開。
——世界上不存在沒有任何副作用、完美的藥物。只有假藥是「完美的」。
下面是一篇關於藥的滿足條件的很重要的文章。
這也應驗了古語:世上沒有無副作用的藥;沒有副作用的藥也不會產生療效。因此,服藥,只有在「即使有副作用,其主作用最優時才使用」。
「藥」有「雙刃劍」的性質,類固醇激素(副腎皮質激素)就是個突出的例子:
對交通事故引起的大出血、血壓下降、生命處於危險狀態的患者,為其靜脈點滴類固醇激素,常常可以挽救其生命。另外,由於嚴重的哮喘發作,不能呼吸,出現發紺青紫的瀕死的病人,注射類固醇激素可以使其得到救治。它的確像是醫生的「傳家寶」。
另外,類風濕病、膠原病的SLE(全身繫統性紅斑狼瘡)、阿托匹性疾病、哮喘、鼻炎等過敏性疾病、潰瘍性大腸炎、克羅恩病等免疫異常性疾病,以及腎臟疾病、再生障礙性貧血、白血病等西醫原因及治療方法不十分明確的「難病」,在使用類固醇激素時,最初可以使症狀消失,讓人覺得有疾病被完全治癒了的驚人效果。
但是這種控制症狀的對症療法,如果使用幾個星期以後,就會引起浮腫,滿月臉(像滿月那樣的圓臉),血壓上升,體重增加,胃潰瘍,糖尿病,骨、牙齒的脆性化,免疫力降低所致的反覆感染、抑鬱症等症狀,會呈現出許多副作用。
結合這樣的事實,可見:「藥」在實在需要時,要短時快速地使用,只在這個時候,才成其為真正的「藥」。最好避免用於不怎麼需要的人或習慣性地長期使用。
毋庸置疑,再好的治療也不如預防。最重要的是預防「未病」,做到不服藥也能保持健康的體魄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