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藥后出現不適,先考慮藥品的不良反應
有些病人服用某種藥后出現不適,便認為是藥品質量問題,甚至認為是醫生開錯藥所致,進而引發醫療糾紛。實際上,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和用藥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,多數情況下是藥品的固有屬性,我們稱之為藥品不良反應,也就是老百姓俗稱的“副作用”。這類反應的出現不屬于人為錯誤,不作為醫療事故的依據,只作為加強藥品監管、指導老百姓合理用藥的依據。
有些藥品的不良反應是很難預測的,尤其是新藥,因其上市前臨床試驗的病人數有限,病人所患疾病的種類單一,多數情況下還排除了特殊人群(如兒童、孕婦等),因此一些罕見的、長期才能表現出來的、發生在特殊人群身上的不良反應難以察覺,必須在大范圍臨床使用后才能發現。因此,要警惕藥品不良反應,尤其要警惕新藥的不良反應。




